食品与药学学院2019年接收推免生复试方案
1.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在海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2.提交材料:
(1)《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并密封;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全部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3.复试内容:
(1)面试(含专业面试、综合面试);
(2)外语测试(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3)思政面试;
(4)体检。
4.成绩计算原则:
(1)复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 面试成绩)/2;
(2)复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录取,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安排:
日期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地点 |
10月8日-10月12日 |
1、网站上下载体检表后用16K纸双面打印,从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下载专区 2、带上体检表前往宁波市第五医院门诊大楼一楼缴费(100元左右)后,到门诊大楼六楼进行体检。 |
7:30-10:00 |
宁波市第五医院体检中心(门诊大楼六楼)(电话:86689162) |
10月12日(下午) |
思政面试 |
13:00— 15:00 |
梅山校区海洋学院栋楼206 |
英语面试 |
专业面试 |
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