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帮助团学干部和团员学生树立伟大理想和信念,加强示范引领作用,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团员教育为内容,以活动开展为载体,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宁波大学示范团支部申报与培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学院优秀团支部
二、遴选要求
1.接受培育的团支部工作基础好,特色突出,定位准确,其团日活动能够体现思想性、创新性和发展性。
2.申报团支部的团员青年参与热情度高、覆盖面广、凝聚力强、可预期的收效显著。
3.接受培育的团支部或团支书没有不良记录,团支部或团支书有重要荣誉或奖励的优先考虑。
三、建设要求
1.严格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做好相关记录。
2.团支部工作有创新、明确团支部培育方向。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以实际行动活跃团的基层工作,并以此为契机鼓励、激发基层团支部开展活动,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
2.各学院团委要树立典型,并注意宣传示范,激励基层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在思想品质培育、校园文明建设、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每个特色团支部每学期要举办与团委主题教育相符合的活动,并上交活动材料。
4.各学院团支部根据申报条件填写《宁波大学“示范性团支部”申报表》(见附件1)。
五、时间进度安排
1.提交申报材料:请各团支部在9月30日16:00前申报表纸质稿交至竺银康楼204,电子稿发至学院团委邮箱(shiyaotuanwei2018@163.com);
2.资格审查及成立仪式:校团委进行审核,并公示新一批示范性团支部,并在10月25日举行新一批示范性团支部成立仪式;
3.中期考核: 将于十二月初对示范性团支部进行中期检查;
4.终期考核:预计在次年九月中旬,对参评的示范性团支部在一年培育期结束后以公开答辩的形式接受广大基层团干、专职团干的质询,同时结合各团支部上交的培育目标表的完成情况对申报的团支部进行评选。
附件: 宁波大学“示范性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