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激励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共青团的先进性,在基层团组织中形成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促进我校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校团委决定于近期进行2019-2020学年宁波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书、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评选的奖项分为5个奖项,分别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书、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一、评选项目
(一)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
1.宁波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2.宁波大学先进团支部
(二)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
1.宁波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
2.宁波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3.宁波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上一年度曾获校级及以上“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
2.团支部工作有创新,能开展独具特色的工作,并取得好的成绩。
3.曾获“特色团支部培育项目”或“示范性团支部培育”。
4.团支部在智慧团建录入率达到100%,青年大学习覆盖率100%。
5.如团支部工作或活动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不受上述第3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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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报条件即可申报,数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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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形式,注重学习实效。
2.团支部成员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情况。
3.团支部组织健全,团支部委员会运作正常。
4.团支部重视“推优入党”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
5.团支部工作能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并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能够认真完成年度团员注册、团员民主评议、团费收缴等日常组织工作。
7.积极开展主题性较强的团日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团员意识教育。
8. 团支部在智慧团建录入率达到100%,青年大学习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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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推选1个先进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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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秀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书记(评选前一年度有6个月以上任期)当然获得优秀团支书称号。有违反校规校纪情况,一票否决。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当学年在团支部、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等担任各类职务6个月以上。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相当高的理论水平。
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及实践活动,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有4项及以上“优”或“有”,其中“社会工作”评价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4.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的业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5.学习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积点分为同专业前40%;
6.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不沾染官僚风气,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7.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可推选不超过19名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团员从全校团员中产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学习勤奋,学习态度端正,积点分为正。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有4项及以上“优”或“有”,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6.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同学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在各种团的工作(团日活动、志愿者服务等)中热心参与,并有积极贡献作用。
(2)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在宣传、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可推选不超过32名优秀共青团员。
三、评选比例和名额
(一)全校每年评选产生若干个五四红旗团支部、35个先进团支部。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按所在团支部团员数的3%推荐。
(三)优秀共青团员按所在团支部团员数的5%推荐。
(四)上年度获评先进学院团委可在优秀团干或优秀共青团员总数上适当增加推荐名额。(优秀团干增加1名,优秀团员增加5名)
(五)党建带团建改革试点学院适当增加推荐名额。(优秀团干增加1名,优秀团员增加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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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可推荐名额参考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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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程序
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比时间为11月。
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评选程序:团支委评议、申报、学院推荐,校团委评选、公示、发文、表彰。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本人申报、团支委审核、团支部评议、学院团委推荐,校团委评选、公示、发文、表彰。
五、评选要求
各学院团委在注重被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的同时,要着眼于基层,重视推荐面向第一线的团组织和个人。在推荐过程中,要把树立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典型引路,榜样先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风建设、校园文明、校园民主和校园文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评选说明
各团支部在进行此次申报工作之前,需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对标定级”工作。对4星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请各团支部做好本次申报工作,于11月16日(周一)下午16:00前完成班级审核工作,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各类申请表详见附件2)发至院团委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统一写为:“XX班级2019年度团内优秀评比材料”),并将2019年度宁波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申报材料纸质稿送至学院204办公室赵刚老师。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赵老师13586698751; 徐同学 1833542410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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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19-2020学年优秀团干、团员各班级名额分配表
2.附件2:2019-2020学年宁波大学共青团各类先进申请表
3.附件3:宁波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比办法
共青团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